注册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内容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公共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6个专业类别)。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 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小时 单选题60 多选题20 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小时 单选题70 多选题25 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小时 单选题20 多选题10 案例题4 120 (其中案例题80)
考试费用
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费用不同,具体详见各地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报名入口
考生可根据当地官方发布的公告,按照指定报名流程到相应官方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条件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成绩查询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个月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增项考试:“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5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55分;
水利水电工程:55分;
市政公用工程:50分;
建筑工程:55分;
矿业工程:55分;
机电工程:50分。
证书注册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